海经教务〔2023〕42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全校性选修课及专业素质拓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性选修课
(一)开设对象
2021、2022级本科学生,2022级专科学生。
(二)开设时间第4周(9月25日)开课,第15周(12月11日)结束(含考核)。
(三)有关要求
1.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升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开设的范围应以计算机、应用(技术)类、文化素质类课程为主,辅以专业前沿类、艺术欣赏类、科普类、职业技能等相关课程。
2.选修课的确定办法和报送时间。各学院可结合不同专业本学期的教学任务量,从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修课”中选择开设一定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并将拟开设选修课程的计划(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授课方式、总学时/周学时/具体上课
时间、学分、考核方式、开设专业对象、拟开设班数、场地要求等)按“附表1”格式填写,由各教学秘书汇总后,于9月1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开课条件,组织学生通过“教务系统”选报,报满为止。
3.对学生选报(或开课过程中)不足30人的课程,将不予安排(或停止)开设。
4.拟开设选修课程的任课教师现有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超过14学时/周。对拟开设的选修课程,要有完备的教学文件,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课前备课准备,选修课程开课与其他必修课程教学同等要求。
二、专业素质拓展
根据学校有关开展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素质拓展项目安排计划,各学院应安排一定的专业素质拓展项目教学。专业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各学院要引导学生结合个人实际、爱好进行选修,参予实践。专业素质拓展项目的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可打破自然班建制,按项目组合;教学上可突破传统的课程教学模式,重点通过老师讲解、指导与学生练习相结合。项目教学结束后,应组织考核(测试),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各学院在9月28日前将本学期专业素质拓展项目安排(附表2)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全校性选修课汇总表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专业素质拓展项目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