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教务〔2023〕48号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在各学院已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基础上,教务处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开设部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含线上、线下两类课程),现就报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选时间:9月22日-10月6日
(二)开课时间
1.线上课程(慕课):第6周周一(10月9日)起登录平台进行学习。(智慧树知到平台初始密码:Zhihuishu@学号后6位;超星学习通平台用手机绑定学号后登陆)。
2.线下课程:第6周周一(10月9日)起开课,第16周(12月22日)结束(含考核)。
二、报选对象
(一)线上课程(慕课):所有在校学生。
(二)线下课程:2021、2022级本科生及2022级专科生。
三、开设课程及选课方式
(一)开设课程
本次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的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课方式
登录校园网,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网上选报。网上选课流程:点击“网上选课”--“学生选课”--“选修课程”。
四、有关说明
全校性选修课系公共选修课,不设缓考、补考、重修。课程考核合格后,学生取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学生获得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中,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的部分,可申请冲抵相应的专业素质拓展学分。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下一学期将限制其公共选修课程的报选资格。
(一)线上课程(慕课)
1.该类课程需通过网络学习。学生必须亲自选课,不得代选,如若错选责任自负;且选课期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确认个人选课信息,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选、退选手续。
2.学习方式是以在线学习课程为主,参与论坛互动讨论,完成课后作业。课程结束后,学生须参加课程在线考试,各门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授课录像与课后作业、讨论等)与期末考试成绩构成。
3.凡选课后无故不正常开展学习、最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未
按流程选课课程学习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分。
4.该课程统一归口教务处管理,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65725221。
(二)线下课程
1.报选不足30人或开课期间实际上课学生不足30人的课程,将不安排(或停止)开设。
2.每名学生选课不得超过2门。
3.选修课程所用教材采取自愿购买的原则,学生可以根据任课教师的意见,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教务处提供订购服务。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计划安排表(线上课程)
2.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计划安排表(线下课程)
3. 智慧树知到平台使用手册
4.超星学习通平台使用手册
教 务 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