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教务〔2023〕50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前谋划、准备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项目的校内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中国十大娱乐赌博城网址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鼓励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倾斜;
(四)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各单位申报项目中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不得少于总数的60%,鼓励吸纳相应产业(行业)兼职教师参与研究;
(五)申报项目要从我省高等教育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书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收个人报送);
(二)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7日前上报申报的相关材料(申报书、论证活页、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联系人:冯辉,联系电话:65725221;邮箱3244003@qq.com;
(三)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审后报海南省教育厅,同时组织开展网络平台填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4年1月;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年10月8日